第1条:如何使用
1、可以在家见客户,也可以在家见客户。去决定,去决定。确定事情,确定事情,确定法律(法与法同。 。) 放在一起放在桌子上。
2. 遵守规则,遵守规则,遵守规则,遵守规则,遵守规则,遵守规则,遵守规则,遵守规则。ときは、在你看到它之前,你会看到它,你会看到它就在你面前。
第2章:在餐厅吃喝之后
1.希望与本酒店申请住宿合同的客人必须向酒店提供以下信息。
(1) 客人姓名及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
(2) 住宿日期及预计抵达时间
(3)住宿费用(原则上按附表1基本住宿费用)
(4) 本酒店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2. 住宿客人在住宿期间要求在前款第 2 项规定的住宿日期之后继续住宿时,本酒店将在提出要求时将其视为已申请新的住宿合同。将要。
第3条 住宿合同等的订立
1. 住宿合同在本酒店接受前条规定的申请、在本酒店的官方网站(以下简称“网站”)上显示该接受信息或向该酒店发送电子邮件时成立。当客户指定的电子邮件地址到达管理该电子邮件地址的服务器时,该消息即成立。但若酒店能证明未给予同意,则不在此限。
2. 根据前款规定签订住宿合同时,必须支付本酒店规定的押金(以下简称“押金”)。
3. 押金将首先用于支付客人最终支付的住宿费用,如果出现适用第6条和第18条规定的情况,则押金将按照罚款、然后补偿的顺序支付。若有余额,在按第十二条规定缴纳费用时退还。
4. 如果未在酒店根据同项规定指定的日期之前支付第 2 项规定的押金,则住宿合同无效。然而,这仅适用于酒店在指定支付申请押金的截止日期时通知客人的情况。
5. 如果我们酒店在本网站上提供的住宿价格不正确,并且如果您根据该住宿价格申请住宿合同并且我们酒店接受了该合同,则该价格可能会明显高于之前或之后日期的住宿价格。如果价格较低,除非有说明价格较低的原因,例如“限量”、“特价”、“促销”等,否则这是基于以下原因的接受:民法上的错误。我们可能会取消您的住宿合同,我们会立即通知您。
第四条 无需缴纳保证金的特别协议
1. 尽管有前条第 2 款的规定,本酒店可以接受签订合同后无需支付同款规定的押金的特别协议。
2. 酒店在受理住宿合同申请时,未要求支付前条第二项规定的押金或未明确申请费的支付日期的,按照前条规定的特别约定段将被视为。
第 4-2 条 设施感染预防措施的合作请求
本酒店可能会根据酒店业法(1942年第138号法)第4条之2第1项的规定,请求希望住宿的客人的配合。
第五条 拒绝签订住宿合同
1. 以下情况,酒店可能不接受住宿合同的签订:但是,本酒店并不表示本酒店可以在《酒店业法》第 5 条所列情况以外的情况下拒绝住宿。
(1) 住宿申请不符合本条款的规定时。
(2) 因满员而无空房时。
(3) 认为住宿者有可能做出违反法律法规、公共秩序或良好道德行为的风险时。
(4) 寻求住宿的人被认为属于下列 A 至 C 中的任何一项时。
b) 《防止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不当行为法》(1991 年第 77 号法)第 2 条第 2 项定义的有组织犯罪集团(以下简称“有组织犯罪集团”)第 2 条第 1 项同法第 6 条规定,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以下简称“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有组织犯罪集团准成员、有组织犯罪集团相关人员以及其他反社会势力。
b) 其业务活动由有组织犯罪集团或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控制的公司和其他组织; c) 其部分管理人员是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的公司。
(5) 打算过夜的人有可能做出对其他住宿者造成重大滋扰的行为时,或者当该人做出对其他客人造成重大滋扰的行为时。
(6) 对住宿提出暴力要求或要求超过合理范围的负担时(消除残疾歧视促进法(2013年))第65号(以下简称“消除残疾歧视法”)对残疾人的歧视”)。
(7) 住宿者为旅馆业法第 4 条第 1 项第 2 项规定的特定传染病患者等时(以下简称“特定传染病患者”)疾病”)。
(8) 打算过夜的人根据该条例第 5 条向酒店提出的要求会给本人带来过重的负担,并且可能严重妨碍向其他客人提供住宿相关服务。 《饭店业法》的实施 重复第 6 条规定的情况时。
(9) 由于自然灾害、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而无法住宿时。
(10) 有各都道府县令明确规定的事由时。
(11) 未经父母许可,只有未成年人过夜时。
(12) 住宿申请者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秘密申请预订的房间时。
(13) 住宿者明显无力支付费用时。 (14) 当您拒绝我们酒店的押金制度时。
(15) 住宿者在过去入住本酒店集团期间被视为有第七条第一项所列行为或不符合本章程规定的行为时。
第5-2条 拒绝签订住宿合同的说明
如果酒店不同意根据前条签订住宿合同,住宿者可以要求说明理由。
第六条 住宿客人解除合同的权利
1. 住宿客人可以通过通知酒店解除住宿合同。
2. 因住宿客人自身原因(根据第3条第2项的规定)解除全部或部分住宿合同时,酒店应指定缴纳申请费的期限。 (住宿客人在付款前解除住宿合同的情况除外),将按照附表2收取违约金。但是,本酒店在接受第4条第1项规定的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仅在接受该特别约定时,不承担住宿客人解除住宿合同时支付违约金的义务。当收到通知时。
3. 如果客人未在入住当日晚上10:00之前抵达(如果已提前指定预计抵达时间,则为该时间之后的时间)且未与酒店联系,酒店将可能终止住宿合同视为已被客人取消。
第七条 本酒店的解除合同的权利
1. 在下列情况下,酒店可以解除住宿合同。但是,本酒店并不表示本酒店可以在《酒店业法》第 5 条所列情况以外的情况下拒绝住宿。
(1) 住宿客人被认为有可能做出或已经做出违反住宿相关法律法规、公共秩序或良好道德的行为时。
(2) 当住宿客人被认为属于以下 A 至 C 中的任何一项时。
(b) 有组织犯罪集团、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有组织犯罪集团关联成员、与有组织犯罪集团有关联的人员以及其他反社会势力 (b) 其业务活动受有组织犯罪集团控制的公司和其他组织;有组织的犯罪集团成员。
c) 其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是有组织犯罪集团成员的公司。
(3) 住客做出给其他住客造成重大不便的行为时。
(4) 入住者是特定传染病患者时。
(5) 对住宿提出暴力要求或要求住宿者承担超过合理范围的负担时(根据《消除对人的歧视法》第7条第2款或第8条第2款的规定)与残疾)。
(6) 住宿客人向酒店提出了《旅馆业法实施条例》第 5 条规定的会给酒店带来过重负担并可能严重妨碍向其他客人提供住宿相关服务的要求时。重复与6中指定的相同的操作。
(7) 因自然灾害、设施故障或其他不可避免的原因而无法住宿时。
(8) 有各种法律或都道府县条例明确规定的其他事由时。
(9) 在卧室睡觉时吸烟、乱动消防设备或其他违反本公司规定的禁止事项(仅限于防火必要的事项)的情况。
(10) 住宿合同成立后,得知第 5 条第 11 项第 12 项第 13 项第 14 项第 15 项规定的事由时。
(11) 住宿客人违反本条款、酒店的使用规则或其他另行规定的条款时。
2. 本酒店根据前项规定解除住宿合同时,对于尚未提供给住宿客人的住宿服务等,不向住宿客人收取费用。但因前款第七项以外的原因取消时,将收取相当于尚未提供的住宿及其他服务费用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并不排除根据第 18 条提出索赔。
第7-2条 住宿合同解除的说明
如果酒店根据前条规定解除住宿合同,住宿客人可以要求说明理由。
第八条 住宿登记
1. 客人必须在入住当天或之前在酒店前台或通过本公司指定的方式登记以下信息。
(1) 客人姓名、出生日期、国籍、地址、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职业
(2) 外国人:国籍、护照号码、入境地点、入境日期。
(3) 我公司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2. 如果住宿客人打算使用住宿券或信用卡等可以替代货币的方式支付第 12 条中的费用,则可能会要求客人在登记时按照上述规定提前出示这些信息。段落。
第九条 客房使用时间
1. 客人可使用本酒店客房的时间为入住时间至退房时间,由酒店规定。但是,如果您连续入住,则除抵达当天和出发当天外,全天都可以使用。
2.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酒店也可以在同款规定的时间以外接受客房的使用。在此情况下,酒店将收取额外费用(单独的消费税)。
第十条 遵守使用规则
1. 客人必须遵守酒店制定并放置在酒店场地内的使用规则。
第十一条 营业时间
1. 酒店主要设施的营业时间如下,其他设施的详细营业时间将在提供的小册子、各处告示以及客房内的服务指南中公布。
(1) 前台值班:10:00 AM~9:00 PM(日本)
(2) 报到:PM3:00~PM9:00(日本)
(3) 退房:AM10:00(日本)
2. 前项所列时间如有必要,可临时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通过适当的方式通知您。
第11-2条 客房使用时间
1. 客人有权在抵达当天下午 3:00 至退房当天上午 10:00 期间入住客房。
但是,连续住宿的客人可以全天入住客房(抵达和退房当天除外)。
2.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酒店可以根据客房的供应情况,允许客人在前款规定的时间之外使用客房。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收取以下额外费用。
(1) 上午10点至下午1点:100%酒店官网公布的房价。
3. 如果您在出发当天上午10点以后入住我们的酒店,且没有提前通知,我们将收取100%的住宿费。
第十二条 费用缴纳
1. 住宿客人应支付的住宿费等的详细内容及其计算方法,以酒店与住宿客人单独约定的费用(附表1)为准。
2. 前款的住宿费等的支付应使用日本政府规定的指定货币或信用卡等其他方式支付。如果酒店认为有必要,酒店可以收取酒店认为适当金额的押金。
3、即使酒店向客人提供客房,客人可以使用房间后自愿选择不入住该房间,仍将收取住宿费。
第十三条 酒店的责任
1. 如果酒店因履行住宿合同或相关合同或因不履行住宿合同或相关合同而给住宿客人造成损害,则酒店将承担最高 30,000 日元的赔偿责任(但是,这不适用于住宿合同或相关合同)本酒店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上述情况除外)。但非因酒店原因造成的损坏则不在此限。
2. 我们酒店有旅馆责任保险,以应对万一发生的火灾。
第十四条 无法提供签约客房时的处理
1、如果酒店无法为客人提供约定的房间,酒店应在征得客人同意的情况下,尽可能安排其他同等条件的住宿。
2. 尽管有前款的规定,如果本酒店无法安排其他住宿,本酒店将向客人支付相当于取消费用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将适用于损害赔偿金额。但若非酒店原因无法提供客房,则不予支付补偿费。
第十五条 寄存物品等的处理
1.本酒店前台不提供行李寄存服务。
2. 如果因酒店的故意或疏忽而导致客人携带至酒店的任何物品、现金或贵重物品丢失、损坏或以其他方式造成的,酒店将负责赔偿。但对于客人未事先告知其种类和价值的物品,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酒店有故意或重大过失。
3. 住宿客人使用酒店管理的储物柜(以下简称“酒店储物柜”)时,酒店将其空间出租,不存放寄存的物品或现金,酒店不负责管理。但如酒店在管理酒店储物柜时故意或疏忽造成损坏,酒店将负责赔偿。
4. 对于酒店储物柜内的物品、现金或贵重物品被盗、丢失或损坏,酒店概不负责。
第十六条 旅客行李或个人物品的存放
1. 本酒店在入住前或退房后不提供行李寄存服务。此外,我们不存储提前交付的行李。
2. 客人退房后,如客人的行李或个人物品遗留在酒店,将按照酒店规定的管理程序进行处理。 但如果没有业主指示或无法确定业主身份,我们将向最近的警察局举报或按照酒店规定的管理程序进行处理。对于食品和饮料,我们将按照酒店规定的管理程序在当天进行处理。对于客人对其客房设备数据的依赖,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在前两款情况下,本酒店对住宿客人的行李或个人物品的保管责任按照前条第二项的规定执行。
4、酒店禁止携带卡式炉、七轮炉等用火炊具入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由客人承担。
第 17 条 停车责任(熊本)
1. 当客人使用酒店管理的停车场(以下简称“酒店停车场”)时,无论车辆钥匙是否委托给客人,酒店均不会出租该停车位。不负责管理车辆。但如酒店在管理酒店停车场时故意或过失造成损害,酒店将负责赔偿。
2. 对于非酒店管理的停车场(以下简称“附属停车场”)内的车辆、附属物品或货物的盗窃、丢失或损坏,酒店概不负责。
3. 对于因附属停车场的其他利用者或其他人的行为,或因附属停车场内的车辆及其附属物或装载物而造成的损害,酒店概不负责。对于附属停车场内发生的事故或其他事件造成的任何损害,我们概不负责。
第十八条 客人的责任
1.如果因住宿客人违反本条款和条件或使用规则的行为或由于住宿客人的其他原因而导致酒店承担客房清洁/维修费用、销售机会损失或其他损害。给酒店造成的任何损失,将被要求赔偿酒店。
第十九条 管辖权和适用法律
1. 与本条款项下的住宿合同及相关合同有关的所有争议均应根据日本法律法规解决,东京地方法院具有一审专属管辖权。
第二十条 会见门诊访客
1. 门诊访客在前台工作时间以外不得在院内逗留。此外,如果发现门诊访客在营业时间外逗留,即使提前预订的人数少于容纳人数,酒店仍将收取由酒店确定的罚款。
第 21 条 免责事项
1.由于客人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造成的任何损失,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我们酒店内使用计算机通信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对于用户在使用计算机通讯时因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服务中断而造成的任何损失,酒店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如果在使用计算机通信时因本酒店认为不当的行为而给本公司或第三方造成损害时,本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 22 条 个人情报保护
1.住宿客人在住宿合同中公开的个人信息,将按照《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管理。
第23条 关于条款及条件的修改
1.为了应对经济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外部因素的变化,或者我公司的管理和运营状况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修订本条款和条件的内容,包括条款关于费用和服务内容等都有可能发生。在此情况下,酒店将立即在我们的网站上公布修订版本,并明确注明最后修订日期。
附表一 住宿费等明细(与第二条第一项、第十二条第一项有关)
客人应付的总金额
・住宿费:基本住宿费(房费(或房费+餐饮) ・附加费:
(1) 额外的餐饮费和附带设施使用费
(2) 由所使用的设施决定的其他服务费用等。
・税金:消费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税费 【注】基本住宿费以预订时确定的价格为准。
附表二 罚金(与第六条第二项相关)
客人应付的总金额
(收到合同取消通知的日期)(取消费用)
未出现 100%
<各种计划>
当前日期前 7 天 100%
8天前免费
1.%为违约金与基本住宿费的比例。
2. 如果缩短合同天数,将收取缩短日期对应天数的违约金。 3. 请注意,我们将设定一个特殊时期并更改上述罚金。
4. 以上列出的处罚可能会因计划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请检查您所申请计划的处罚详情。
设施使用条款
为了确保安全、舒适地使用HOTEL ALL IN所有设施,我们根据住宿条款第10条制定了以下使用规则,请您配合。 如果您不遵守这些规定,我们可能别无选择,只能拒绝您入住和使用酒店的设施,并且您可能需要赔偿酒店造成的任何损失,因此请特别注意。
1. 关于本设施的使用
①患有传染病或可能感染传染病的人、身体不适的人、醉酒的人禁止使用该设施。
②一般情况下,禁止携带宠物入内。
③ 严禁携带散发恶臭的物品进入设施内。
④本设施内严禁吸烟,严禁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行为。
⑤对于因本设施内的故意或过失行为而造成的事故或伤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⑥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用具、固定装置等损坏,您需承担全部费用。
⑦请遵守设施工作人员的指示和要求。如果您不遵守,我们将拒绝您使用该设施,并要求您离开,即使您还有剩余时间。
⑧未经酒店许可,请勿将客房用于住宿以外的用途,例如商务活动(展览等)。
⑨请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享用。万一超出时间,可能会收取额外费用。
⑩未成年人仅可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陪同下使用本设施。禁止未成年人单独使用。
⑪严禁登记客人以外的人使用。万一发现这种情况,可能会收取额外费用。
⑫如发生意外,我们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感谢您的理解。
2.关于本设施内的公共秩序和道德
① 禁止赌博及扰乱公共道德的行为。
② 枪支、刀剑、麻醉品等法律不允许的物品不得带入设施内。
③ 当酒店设施的使用者被认定为《防止黑社会不正当行为法》规定的黑社会及其成员、反社会组织及其成员等时会员等将不会采取进一步行动,请不要使用该服务。
3.关于随身物品和丢失物品
① 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包括现金和贵重物品。我们对任何损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② 在本设施中发现的物品将根据法律法规保管一定期限后进行处理。
③如果在本设施中发现的物品归还给失主时产生任何费用,则由失主承担费用。
4.关于付款
①请到前台付款。此外,即使在您入住期间,我们也可能会要求您支付费用。请注意,即使酒店要求您付款,如果您不付款,酒店可能会要求您腾出房间。
②请注意,您的信用卡可能会在抵达时进行验证,或者可能需要支付押金。
③ 如果我们收到客人以外的人的付款,如果在指定日期之前未付款,我们将直接向客人要求付款。
5.关于传染病对策
①如有必要,请配合测量体温并用消毒液消毒双手。
②如有必要,我们将就您的健康状况以及使用本设施后的健康状况与您联系。
不仅如此
2024年11月19日制定并施行